坚持爱国者治港原则 令香港更稳步向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有关决定(草案),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是拨乱反正、支持香港特区依法施政,保障香港特区七百多万市民的福祉的重要举措。作为特区政府负责保安政策的官员,我全面支持中央这次对完善选举制度的决定。


《基本法》第一条表明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十二条则明确规定,香港特区享有高度自治,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香港国安法》第二条亦特别指出上述两条条文是《基本法》的根本性条款。


《香港国安法》第六条亦订明,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在香港特区的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都应当遵守《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一直以来,特区政府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亦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但回想过去数年,特别是2019年社会动乱以来,立法会乱象频生,超出了理性讨论,甚至意图瘫痪立法会运作,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有关场面仍历历在目:有前立法会议员动辄妨碍立法会人员执行职务,使立法会不能运作,阻碍法案通过;参与非法集会和公开支持暴力,与暴徒「手足」相称;罔顾市民利益,乞求及勾结外国干预特区事务和制裁香港;更甚者,联结颠覆势力「揽炒」香港,胁迫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这些乱象是要香港和他们跳崖,要把香港市民推进深渊。


这些乱象清楚证明,香港特区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甚至可让叛国者进入宪制权力之内,不但破坏香港社会稳定,更严重损害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制止。虽然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渐渐回复稳定,但选举制度的漏洞和缺陷继续存在,对香港社会稳定及国家的安全构成直接隐忧。这个问题必须彻底解决,方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特区长治久安。


全国人大拟作出的相关决定,是根据《宪法》、《基本法》,以及《香港国安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爱国者治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试问有何国家会接受叛国者管治,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主权或要求外国干预内部事务、损害国家和市民利益的人管治?


只有优化特区选举制度,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方能确保在香港特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亦才能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各种深层次问题才有望真正解决。而保安局会全力配合,继续无畏无惧,履行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使命。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