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保安委員會


(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條例第26條)

諮詢處: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9樓

電郵地址:9ceffef9f2eddceffeb2fbf3eab2f4f7

委員會成員

保安局副秘書長(肩負航空保安職責)(主席)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或其代表
警務處處長或其代表
民航處處長或其代表
香港機場管理局的代表
香港航空公司代表協會的代表

秘書: 保安局助理秘書長B4 (電話: 2810 2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