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發揮強大震懾力 由亂變治 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

  今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已安排一系列以「國家安全 護我家園」為主題的宣傳教育項目,包括播放特備節目、推出國安教育圖書、舉辦校園活動等。我呼籲各位市民,特別是青少年,積極參與這些活動和節目,藉此提高國家安全意識,以更好地履行《香港國安法》所要求的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義務。

 

  回想二○一九年六月起的「黑暴」,我相信對很多香港人來說仍然歷歷在目,期間發生的社會動盪,暴力和破壞程度前所未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是香港國家安全的轉捩點,香港由亂變治,暴力威脅大幅減退,整體治安有所改善,市民生活回復正常,經濟、民生得以重新出發,《香港國安法》對維護香港社會安全和穩定的成效有目共睹。

 

  自《香港國安法》在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頒布實施,保安局和警務處連同其他相關紀律部隊積極依法採取多項執法行動,成功防範和制止不少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在過去一年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具體成果,以及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面對的主要挑戰,於下文詳述。

 

  截至目前,警方國家安全處共拘捕182人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當中114人已經被檢控,另有五間公司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檢控。

 

  被捕人士當中,包括危害國家安全領頭人物 -- 黎智英及相關同謀人。此外,多年來荼毒香港市民的洗腦機器《蘋果日報》亦停止運作,而壹傳媒集團亦已被法庭正式頒令清盤。在法庭審訊的另一宗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中,有受審人士更揭露一名前身是外國情報員的人與黎智英是反中亂港組織「攬炒團隊」的幕後主腦和金主,該組織以往不斷請求外國制裁本港及内地官員。上述的執法行動,有效制止有關人士繼續濫用新聞自由,以圖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社會穩定。

 

  此外,警方國安處已拘捕涉嫌串謀通過「35+」計劃操控選舉的多名涉案人士。有關人士意圖通過該歹毒的計劃,以取得香港特區立法會的大多數議席,從而癱瘓並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當中47人已被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些人士包括前立法會議員、前教授、前區議員、大律師等等。假如他們歹毒的圖謀得逞,社會、經濟、民生將受到嚴重的衝擊和破壞。

 

  就「支聯會」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特區政府依法控告支聯會及三名相關人士「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並採取一系列的執法行動,包括: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要求「支聯會」提交資料,並就「支聯會」沒有遵從有關提交資料要求,控告五名相關人士;根據《實施細則》凍結「支聯會」的資產;並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下的相關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支聯會」已告解散。

 

  我們亦着力應對本土恐怖主義的威脅。二〇一九年的「黑暴」孕育了本土恐怖主義,種種跡象顯示,犯案人有能力、有知識,更加有實際的行動去策劃行動。面對不容忽視的本土恐怖主義潛藏威脅,保安局和相關紀律部隊全力打擊:截至二〇二一年底,執法部門共偵破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或彈藥的案件,當中涉及六支真槍,以及19宗涉及爆炸品,包括外國恐怖襲擊常用的炸藥TATP。警方亦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激進港獨組織「光城者」,該團夥企圖於鐵路、法庭等公眾地方發動炸彈襲擊以圖達致政治目的,罔顧市民大眾的生命安全。

 

  雖然《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遏止了「黑暴」、「港獨」的囂張違法行為,但部分「港獨」分子仍然死心不息,繼續利用媒體、文化藝術、刊物等不同的「軟對抗」方式,進行鼓吹及滲透,灌輸「港獨」思想。為打擊這類「軟對抗」的行為,執法部門透過激活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或刊物的人士採取行動。至今已拘捕34人,當中21人已被檢控,一間公司亦因涉嫌干犯相關罪行被檢控。被起訴人士包括「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成員,他們涉嫌透過發表「羊村系列」兒童漫畫,美化暴徒和逃犯,以煽動兒童憎恨政府,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而職工會登記局亦已跟據《職工會條例》撤銷該會的工會登記。

 

  上述的執法行動,顯示《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本地法例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方面發揮成效。《香港國安法》同時發揮強大震懾力,外部勢力已見減退,鼓吹「港獨」的情況亦不斷減少,眾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亦相繼自行解散或停止運作,國家安全的風險已經大為減少。

 

  這些成效得來不易,我們不會掉以輕心,更需要居安思危,要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死灰復燃。近年,外部勢力不斷干擾和抹黑香港特區的事務,並通過屬間諜性質的活動、「軟對抗」等,繼續試圖危害我們的國家安全,我們會密切留意並作出應對,更要防範本土恐怖主義活動,包括「孤狼式」襲擊及本土恐怖主義團夥。執法部門會繼續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以維護國家安全。

   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要做到到位,防範、制止和懲治的手段必須並行:除嚴正執法外,我們亦會繼續循多方面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包括盡早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加強國家安全和反恐情報系統以及各紀律部隊之間的協作;訂立網絡安全法例,以及繼續透過宣傳和教育以提高國家安全意識。

 

  保安局一直非常重視提高市民國安意識的工作。為加深市民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性及其意義的認識,保安局於二〇二一年七月推出《香港國安法》網上虛擬展覽,到訪人次至今已超過20萬。保安局亦正與教育局攜手推展「二〇二二年國家安全齊參與」計劃,透過標語創作及海報設計和網上問答形式的比賽,推動全港中、小學校的師生共同參與,讓國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園。此外,我們各紀律部隊會繼續透過其青少年團,協助我們的青少年培養良好品格、正向思維和守法意識,以及協助他們認識國家發展,從而提高對國家的了解,加強國民身份認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

 

(文章於2022年4月15日出版的AM730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