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遊警示制度

國家 現正生效的
外遊警示
附加資料

突尼斯

外遊警示
緊急狀態法仍生效。計劃前赴或已在當地的港人應留意局勢,提高警惕,注意安全,並避開示威或人群聚集的地方。

    [ 警示發出時間 : 2011年4月8日, 18:45 ]


外遊提示登記服務

香港居民可在離開香港前,透過外遊提示登記服務登記外遊行程和聯絡方法,以便接收最新外遊警示和相關資訊。遇有緊急事故,入境事務處可作緊急聯絡以提供協助。


連接其他旅遊風險資訊的超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出國特別提醒 (只有中文版)

澳洲外交及貿易署的旅遊忠告(只有英文版)

加拿大外交及國際貿易署的旅遊報告及警告(只有英文版)

英國英聯邦及外交事務部有關在外地旅遊和居住的提示(只有英文版)



外遊相關的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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