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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及護業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已修訂申請保安公司牌照/牌照續期表格 (參考編號SGS 6和SGS 12) 及保安公司牌照申請指引(《怎樣申請保安公司牌照》)。
修訂表格載有更全面的填寫表格指引,並附有所需提交證明文件核對表。修訂牌照申請指引則就申請簽發保安公司牌照/牌照續期,以及更改牌照條件的程序,提供更多資料。經修訂的表格和指引有助申請人/持牌保安公司清楚了解牌照的規定、申請程序和處理牌照申請所需時間。預計採用有關表格和指引後,審批牌照申請的時間可以縮短。
上述經修訂的申請表格將於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起採用。在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後,管理委員會將不再接納上述兩類申請現時所使用的表格 (參考編SGS 6(8/2005)和SGS 12(8/2005)),敬希留意。
修訂表格可於管理委員會秘書處(地址: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8字樓813室)和警察牌照課(地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索取。至於修訂牌照申請指引,則可於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警察牌照課和民政事務總署轄下18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有關表格和牌照申請指引也可於管理委員會的網頁瀏覽及/或下載:
http://www.sb.gov.hk/eng/links/sgsia/scl.htm (英文)
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scl.htm (中文)
如有查詢,請致電2801 6181與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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