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下釋囚委員會


監管下提早釋放的目標


讓囚犯在監管下提早釋放的主要目的是幫助他們早日重投社會,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並減低其再犯罪的風險,從而惠及社群。兩項監管下提早釋放計劃均以嚴格的準則甄選囚犯。根據計劃提早獲釋的囚犯均須接受懲教署人員監管,並須在監管期內遵守監管令的規定和條件。